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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购房新政策「50城调整认房认贷」

  • 新闻资讯
  • 2024-03-02 08:59:21
  • 来源:搜狐

近日

银川市6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促进银川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简称《实施意见》)

对于其中一系列政策

有些市民提出许多疑问

为此

记者采访相关部门

给予解答

根据《银川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6个月,缴交率不低于5%,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要考虑公积金余额20倍的规定,余额够就可以申请使用贷款购房。

贷款申请公积金“商转公”必须是还清商业贷款的情况下才能申请,异地公积金缴存的职工尚不能在银川申请“商转公”贷款。对于异地对冲公积金业务也尚未开通。

对于公积金“组合贷”需要注意,必须是新建商品房买卖时才可以“申请组合贷”,二手房、商转公、异地公积金等尚不支持该形式贷款,已经购房的群众也不能再申请“组合贷”。

需要办理公积金业务的职工可通过业务柜面、12329服务热线、12329短短信平台、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宁夏住房公积金”APP、银川住房公积金服务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进行个人住房贷款咨询。

同时

还有部分市民

提出关于“购房户籍限制”的疑问

《实施意见》放开了此前“银八条”对银川以及外市、外省购房限制,也就是说只要符合购房要求的国内居民都可以正常买房。银川市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转让期限不做限制,是对此前“银八条”市辖区内新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满3年后方可转让的解禁,也就是说二手房买卖不再受年限限制,但要注意的是税率方面跟此前规定没有任何变化。

此外

银川市各金融机构

已经开始执行优惠浮动利率20个基点的政策

新购房的群众

选择商贷可以享受利率优惠

来源: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李鲲鹏

编辑:马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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