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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诈骗580余万获刑十三年以上「诈骗80万从犯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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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08 09:02:59
  • 来源:搜狐

研究室(邹晴)

庭审现场

“我辜负了朋友对我的信任,辜负了单位、国家对我的培养,真心地对不起被害人,我认罪服法,以后在监狱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被告席上的喻某向法庭忏悔道。9月3日,宁乡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喻某诈骗一案,被告人喻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喻某退赔14名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580余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 2018年2月至2019年11月期间,被告人喻某以其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虚构可以通过内部政策帮助他人办理社保、医保、无息贷款或其他事由,对庄某、焦某、刘某等14名被害人实施诈骗,诈骗金额高达580余万元。

2018年10月,被告人喻某联系其同学庄某,并告知庄某自己在某单位上班,可以通过挂靠公司的方式,帮助他人购买社保,问庄某是否需要购买社保。庄某了解到被告人喻某确实是某单位的职工,且双方是高中同学,于是对被告人喻某所说的事情确信无疑,并请被告人喻某帮忙购买社保。被告人喻某要庄某提供身份证、社保卡等相关资料后,还要庄某一次性支付了17万元,并声称扣除个人应缴部分后,其余部分会在一年内退还到其社保卡内。后续,被告人喻某还编造有新政策可以无息贷款,陆续骗取庄某的钱款,总计190余万元。同时,庄某在被骗期间,还介绍了其亲戚朋友到被告人喻某处购买社保。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喻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法院结合其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宁乡市党政机关干部140余人旁听了此次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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