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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保障性住房政策「襄阳市四大重点城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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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0-12 08:57:17
  • 来源:搜狐

降低首付比例、降低贷款利率、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发放购房补贴……6月12日,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襄阳银保监分局等八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做好促进城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支持群众合理购房需求,促进房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月31日。实施范围为襄阳城区,包括襄州区。

公积金认贷不认房 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

《通知》规定,对缴存职工既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又无尚未结清住房商业贷款的,比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有一笔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有一笔尚未结清的住房商业贷款的,比照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胡桂军介绍,简单的说就是认贷不认房,不管你过去有房还是没房,只要是过去你没有公积金贷款的,就认定为首套贷款。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其中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额度暂不执行住房公积金存贷挂钩政策。

此外,《通知》也对首付款比例进行了调整,首套房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50%调整为不低于30%。

商贷降低首付比例 降低贷款利率

按照新的《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为20%;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降低商贷利率,对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副行长周子轩表示,新的政策出台后,不仅商贷的首付比例下降,执行“认贷不认房”,而且商贷利率也可按照政策下限标准执行。

征集现房满足刚需 两类人可享购房补贴

为支持群众购买首套房,鼓励更多来(返)襄就业创业人才安居襄阳,襄阳将由住建部门公开征集,五证齐全,具备验收备案条件,并且开发企业愿在备案价格价格基础上承诺让利的房屋作为现房,满足群众住房刚需,并给予相应补贴。

《通知》规定,购买首套普通新建商品住房,签订网签合同并完成契税缴纳的,给予每套2万元的补贴;符合襄阳人才安居保障相关规定,对新来襄(返襄)就业创业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依据人才类别分别享受15万、12万、8万、6万不等的一次性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此外,《通知》也提出,要强化房地联动、市区一体,合理调节供地节奏;提高房地产项目审批和验收效率,缩短建设周期,鼓励开发高品质住宅;对符合信贷条件的房地产项目,金融机构应加大支持力度,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湖北日报客户端通讯员 侯红丽 陈鑫 全媒体记者 祝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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