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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无息贷款「大学生助学无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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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1-23 09:00:06
  • 来源:搜狐

高等教育是一个国家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后,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逐渐从人民助学金为主,过渡为奖学金和助学金共存,再到奖学金和贷学金并行。1987年,国家教委、财政部联合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的办法》规定,国家向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无息贷款,最高贷款限额每人每年不超过300元,发放贷款的比例严格控制在本专科学生人数的30%以内。

我国向大学生发放助学贷款工作起始于1987年,那时它只是高校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一项补充措施。作为资助体系主体部分的国家助学贷款应起始于1999年,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在全国8个城市的普通高等学校试点,随后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但是由于助学贷款业务单笔金额小、收益低、风险大,经办银行参与积极性普遍不高。特别是2000年以后,随着助学贷款进入还款期,发生了较高的违约率,前期经办银行逐渐收紧甚至停办了助学贷款业务。截至2003年12月,全国累计审批贷款合同额65亿元,资助学生79万人,仅占在校大学生总数的4%。从那时起到现在,我国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可以说经历了两大阶段:以2004年6月国家出台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新机制为界,在此之前为第一阶段。当年,全国的国家助学贷款几乎陷于停滞状态。6月底,国家出台了新的助学贷款政策(下称助贷新政)。助贷新政中最关键的一项内容就是通过招标选择贷款经办银行,建立风险补偿金制度:高校和财政各拿出一半的资金按招标过程中确定的风险补偿金比例给经办银行,在此之后为第二阶段。第一阶段的总体情况是:政府大力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但由于多种原因,尚未从建立机制的层面提出和解决国家助学贷款问题。当时,国务院一连制定并下发了四个文件进行布置和推动,当时的李岚清副总理拱手拜托各银行巨头支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各商业银行也确实从大局出发,不同程度地做了大量工作。但事实表明,在政府没有建立合理的风险补偿机制的情况下,让商业银行承担国家助学贷款的重大任务和难以预料的风险,实在是有些勉为其难。第二阶段的总体情况是:政府开始从建立机制的层面解决国家助学贷款问题了,但还不够完善。2004年6月,国家对助学贷款政策进行了一系列重大调整,其中核心的且最具有实质意义的是设立风险补偿金,并让财政和高校各承担一半。这表明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从建立机制的层面进一步加以解决了,但由于种种原因,这种机制还没有把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好。把15%的风险补偿金直接拨付给银行,并没有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实际上,商业银行不愿意承担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原因,主要是有两怕:一是怕风险,二是怕麻烦。对商业银行来说,相对于15%的风险补偿金而言,高校学生的助学贷款可能产生的违约率要高得多,何况助学贷款工作成本高、工作量大。所以,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出台后,一些地方商业银行态度冷淡,个别商业银行虽然态度比较积极,但具体工作比较困难,全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展仍然相对比较缓慢。

在助贷新政在河南“流标”的背景下,国开行河南省分行与省教育厅就风险补偿金比例、违约风险分担、奖惩措施等方面达成了初步意向后,承担起了河南省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河南省是经银监会批准、作为全国唯一的试点单位与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合作进行助学贷款工作的省份,被称作国家助学贷款“河南模式”。 “河南模式”明确了风险补偿金比例为14%,由省财政和高校各负担50%。“河南模式”还进一步完善了补偿机制:当贷款违约额低于14%的风险补偿金数额时,剩余的补偿金就作为对省教贷中心及高校的奖励;当贷款违约额高于补偿金时,不足部分由高校、国开行河南省分行、省教贷中心按50%、40%、10%的比例分担。仅在2005年,国家开发银行就向河南省83所高校12.3万人次贫困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5.7亿元,超过了其他银行历年在河南的发放总和,一举改变了助学贷款业务停滞的局面。经国务院批准,“河南模式”在全国推广,各地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子在进入高校后可以很方便地拿到助学贷款,安心完成学业。此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逐步成为最主要的助学贷款形式。所谓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接受高等教育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近年来,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对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效果,2021年9月10日,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中央财政按照不高于当年贷款发生额的5%和规定的分担比例承担,超过5%的部分全部由地方财政自行承担。

截至2020年底,国家开发银行已累计发放助学贷款2292亿元,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499万人次、1477万人。近五年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年度发放额占全国总量的比例维持在85%以上,平均每6个大一新生中就有1名学生获该行助学贷款支持。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如今,我国已建成覆盖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各教育阶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累计资助贫困学生6.41亿人次,基本做到“应助尽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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