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南明区明证局「贵阳市南明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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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2-20 09:03:25
- 来源:搜狐
南明区将在全省率先推出政务电子证明——
12项证明 足不出户便可申请
昨日,记者从南明区政务中心获悉,南明区将率先在全省推行政务网上电子证明模式,居住证明、计生证明等12项证明可直接在网上申请。
据介绍,自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启用以来,南明区政务中心便运用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在全省率先将“互联网 政务服务”延伸至乡(社区)、村(居),同时规范梳理和统一全区村(居)民常用、必用的12项证明模板。
值得一提的是,电子证明模式将在四个方面实现突破:一是利用人脸识别技术,将居民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与其人脸关联;二是居民可远程操作,不必再跑到窗口找代办员出具相关证明,而是通过电脑申请,填写基本信息和上传实时人脸照片便可获得所需的证明;三是电子推送,假设居民所需证明是办理相关部门证照所需的申请材料,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便可将电子证明推送至相关部门,不必人工递交,实现证照共享;四是防伪标识,南明区出具的每一个电子证明将有一个唯一的条形编码和验证真伪的可溯源二维码,扫码便可直接查看该电子证明。
据悉,目前,该模式已获得了省政务中心的认可和业务指导,如果运用成熟,将在全省全面推广。(廖燕娟 记者 谢孟航)
12项证明可直接在网上申请
1、出具居住证明;
2、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盖章;
3、出具计生证明;
4、出具家庭生活困难证明【小学、初中、高中(高职)、大学学生申请学杂费减免、助学金补助、助学贷款等】;
5、出具家庭生活困难证明(申请法律援助);
6、出具适龄、超龄儿童入学证明;
7、出具享受低保、特困救助等救助待遇证明;
8、参保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度资格协助认证表盖章;
9、残疾人医疗救助项目申请表盖章;
10、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盖章;
11、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请表盖章;
12、出具党员关系政审证明。(廖燕娟 记者 谢孟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