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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农业企业「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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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2-16 08:59:57
  • 来源:搜狐

汉川市政协 汪双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力军。随着现代农业发展,笔者认为,要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需求,必须进一步优化涉农金融服务,畅通资金合理流动渠道,扶持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

健全农业信贷保障

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与乡村振兴相适应的组织领导体系、普惠金融市场体系和综合服务机制、风险管理机制、资源配置机制,进一步重视农业信贷工作,建立定期会商制度,统筹解决涉农信贷困难。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能,落实涉农贷款新增奖励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对贡献突出的金融机构在财政资金存款、年终考核方面予以奖励,引导更多资金流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完善农村“两权”登记流转体系。出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确权登记颁证、流转平台搭建、风险补偿和抵押物处置机制等配套政策,加强农村“两权”确权登记平台和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稳妥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

落实各项涉农政策。统筹上级适度规模经营资金、财政涉农资金、普惠金融专项等相关资金,落实各种贷款贴息政策,经常性开展政银企对接,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

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创新服务模式。金融机构要从服务乡村振兴的高度,更加重视涉农信贷,完善“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尽职免责机制,确保涉农信贷余额稳步提升。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季节特征,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服务的便利性、精准性和实效性。

创新信贷品种。针对不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特点,创新专属金融产品,合理增加与需求相匹配的灵活短期、中长期信贷供给,适度提高信用贷和“首贷户”的占比,大力发展“一次授信、随借随还、循环使用”的信贷模式,对有发展前景、暂时受困的经营主体,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通过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给予支持,逐步向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加速发展,助推农业现代化。

健全农业风险管理机制

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建立完善“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加大支持力度,切实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政策性担保服务。采取政府扶持、企业运作方式,组建面向三农的政策性担保公司,构建多元化担保体系。鼓励创新担保方式,稳妥发展土地经营权、农房产权、大型农业机械等抵押贷款业务,解决“贷款难、抵押难”。

加快农业保险体系建设。尽快建立完善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保险体系,通过财政资金补偿机制,推动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提高投保率、政策到位率和理赔兑现率,减轻保费负担和因灾损失。保险机构应结合经营主体特点,开发多样化险种,满足其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探索开展河蟹、龙虾、莲藕等特色水产品保险,降低产业风险,推动特色水产养殖业快速发展。

加大风险补偿力度。完善涉农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整合财政、社会等各方面资金,设立农村产权、农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等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实行风险共担,切实减轻金融风险压力,激励金融机构服务三农。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平台,完善信用信息采集、评价和应用机制,整合部门、银行、保险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之间的信用信息和风险信息,破除信息壁垒,实现共享与合作,提高融资的便利性。大力开展“金融知识进农村”和创建“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活动,广泛宣传信用知识,强化农民金融意识、诚信意识和风险意识,构建“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切实改善农村信用生态环境。金融机构要在农村、农户授信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农村信用建档评级工作,尽快实现全覆盖。

持续开展打击逃废债专项行动。开辟涉农金融案件审理绿色通道,提高受理、判决、执行效率,优化农业金融生态环境。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规范财务管理,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完善利益分配、风险预警机制,促进其健康良性发展,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驱动信贷支持提供实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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