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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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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1-18 08:57:13
  • 来源:搜狐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通辽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自今年7月起对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

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缴存基数上限不得高于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8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3倍,即16526元;调整缴存基数上限的单位,需同时补齐本年度已汇缴月份的差额部分住房公积金。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即科尔沁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霍林郭勒市1660元;开鲁县、扎鲁特旗1560元;科左后旗、库伦旗、奈曼旗、科左中旗1460元。

来源:通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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