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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基层补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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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1-20 09:00:48
  • 来源:搜狐
全市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工作启动申请时间截至3月31日

本报讯(记者邱浩)记者从桂林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桂林市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工作已经启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申请时间截至3月31日。据了解,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是自治区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单位就业,高校学生毕业后自愿到全区基层单位就业且连续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学习期间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自治区财政实行补偿的一项惠民政策。高校毕业生每学年申请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金额按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年限,按照申请毕业当年所读最后学历的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本次申请对象为2018、2019年高校毕业学生,毕业当年与桂林市各基层单位办理就业手续并实际到岗,并连续在岗3年以上(含3年)的,可以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或学费补偿政策的毕业生除外。桂林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醒,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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