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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义务段学生资助政策告家长书「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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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1-13 08:56:23
  • 来源:搜狐

一、中职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在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接受学历教育、取得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人数的20%确定。43个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资助标准为:特困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贫困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学生享受特困标准。

(二)资助程序:

1.中职学生学籍审核通过后,由学生根据个人自愿,向本人所在班级提交《临渭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同时提交有效证件和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学校任何人不得拒绝接受学生困难补助申请(建档立卡脱贫户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且享受特困标准)。

2.建档立卡脱贫户学生无需评审,直接纳入资助范围,其他受助学生的评选实行三级评审制度:每学期开学,由班主任主持,任课教师代表和全班学生参与,在班内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评议出“拟受助学生”名单;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受助学生”进行综合审查,将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留存影像资料归档待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享受助学金学生名单报区中心审批。

3.区中心对受助学生进行逐人核查,核查确认的学生由学校在中职资助系统中录入信息,并按照资助系统流程予以审核通过。在核查时,每名受助学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接受检查,否则,不予确认。确认结束后,学校将学生花名册经校长签字盖章后报区中心备案。

4.中职学校将每学期新增受助学生信息报区中心,区中心为每名受助学生统一办理中职资助专用卡,并直接发放至受助学生手中,组织学生在《临渭区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银行卡领取册》上签字领取,中职学校留存复印件。

5.省市助学金拨付后,区中心统一将助学金拨付至受助学生的资助卡里,各学校在助学金拨付后一周内组织学生签字确认,同时,将复印件报区中心备案。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办理对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专、本科学生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8000元,研究生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12000元。

(二)办理程序:

1.续贷学生:续贷学生实行远程受理,可在学生服务在线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操作办理贷款,在贷款申请通过后,自行打印受理证明,无需前往行政服务中心。

2.首贷学生:

(1)预申请学生无需进行资格认定。

(2)无预申请首贷学生向户籍所在中心校进行贷款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由所在中心校对其贷款资格进行初步认定。各中心校在认定中,应对申贷学生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家庭详细信息进行核实,确保其资料真实有效。

(3)审核贷款应提交资料。首贷学生持临渭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资料与户籍所在地中心校签订《渭南市临渭区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书》、中心校为贷款学生出具办理贷款介绍信、签订合同其它资料前往临渭区行政服务中心签订贷款电子合同,同时打印受理证明。

(4)贷款回执录入。首贷和续贷学生在开学时将受理证明交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10月10日前负责录入电子回执,10月10日后高校未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回执的,视为借款学生放弃当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5)贷款发放。11月中旬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学生贷款合同支付宝账户发放当年贷款,学生可向高校或者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是否发放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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